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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症惡法

疫症惡法 香港政府所宣布的疫症法例是一條惡法,是一條不顧市民性命的惡法。 因為當你被確定或是疑似感染上疫症時,就會被強行關進醫院。但是,所有病毒感染,西醫藥都是沒有得醫治的,無論是如何研製,以西醫藥的治療藥理方向,永遠都不會有可治療的藥物研發出來。 世上可以治療病毒感染的,只有人體自身的免疫系統;而正確的中醫藥治療,就是在激活人體的免疫功能,作出最有效的治療。 可是,當病人被關進醫院後,西醫不容許病人得到任何的中醫藥治療,只是胡亂使用那些治不到病的西藥在病人身上,或是由得病人在醫院中自生自滅。 這豈是在醫治人或在救治人? 根本就是要困死病人,跟“殺雞”防疫症相差無幾。 正確的中醫藥治療,在救治病毒感染的存活率可以是近乎100%。 為何香港政府不採取這種極高療效的治療方法去救治病人? 為何容許西醫如此霸道,縱然救治不了病人,也不容許中醫藥醫治。 香港政府容許香港經濟自由,容許人權自由,為何不容許人最基本的求生自由? 不容許病人有醫治的自由? 香港人為何不為自己的生命、健康發聲? 你若沒有健康、沒有生命,縱然有甚麼自由、人權,又有何用? 香港政府若不容許中醫藥進去醫院救治病人,就是在殺戮病人,不是在救治病人。 請分享開去,不要受害臨死才來後悔。 易龍